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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宾接待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不宜过谦

      中国人对在他人面前妄自尊大、自我张扬、不懂谦虚等表现颇为反感。中国人一向讲究含蓄、委婉、自我保护,强调的是“喜怒不形于色”,主张的是自谦、自抑甚至自贬,反对的则是自我肯定、自我表现。在中国人的为人之道中, “满招损,谦受益”一直受到提倡。待人不够谦虚的人、喜欢自我表现的人,在人们眼里不是嚣张放肆,就是不会做人。

  客观地讲,古今中外都是主张为人谦虚的。法国思想家卢梭言道:“最有学问和最有见识的人总是很谦虚的。”法国散文家蒙田认为: “缄默和谦虚是社交的美德。”毛泽东同志则有句名言: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然而,凡事过犹不及。有些中国人在强调为人谦虚之时,往往不幸地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将谦虚片面地理解为自我否定,自我贬低。诚如歌德所言: “妄自尊大和妄自菲薄都是严重的错误。”如果在接待工作中过分谦虚,往往反倒可能产生问题。

  在绝大多数外国人看来,为人谦虚固然重要,但绝对不宜矫枉过正,将其发展为自我否定,自我贬低。“过分的谦虚,是对于自然的一种忘恩负义,相反的,一种诚挚的自负却正象征着一个美好伟大的心灵。”法国启蒙思想家拉美特利的这种说法,被很多外国人所认同。

  因此,在接待工作中需要进行自我评价时,接待人员既不要自吹自擂,自我标榜,骄傲自大,也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自我贬低,自我否定,过分地谦虚、客套,以至于给人以缺乏自信、虚情假意之感。如有必要,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接待人员要善于从正面对自己进行评价或肯定。用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话来说,就是:“伟大就是伟大,不凡就是不凡,实在无须谦逊。”上述要求,就是外事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不宜过谦。与外宾进行交往时,接待人员务必要将此项原则牢牢记住。

  一、展示实力

  在外宾面前,接待人员要将自身的实力尽可能地展示出来。不懂得这一点,自我肯定往往就会变成一句空话。所谓实力,在此是指一个人所具有的自身素质、自我条件及其所拥有的实际能力。所谓展示实力,实际上就是要求接待人员在外宾面前要善于肯定自己客观上具备的自身素质、自我条件以及实际能力。

  在展示个人实力时,接待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正面宣传”,另一方面则要注意“言之有物”。一般而言,接待人员对自己所具备的下述“实力”,在外宾面前可以坦率地进行展示:

  (一)自身相貌

  每一个人的相貌都具有自身特征,都有与众不同的特点。从这一意义上看,每个人的相貌都具有一种独一无二的美感。

  (二)服饰品位

  由于每个人的审美习惯不同,决定了其对于日常服饰的不同选择。其实,每个人所选择的自身服饰,都具有一定的相对合理性。因此,就一般意义而言,没有必要在外人面前否定自己的服饰品位。

  (三)文化素养

  一个人所具有的文化素养,有的来自其所受到的正规教育,有的则来自其个人的独特经历。在人际交往中,尽管提倡我方人员“学人之长,补己之短”,但也没有必要全盘否定自身的文化素养。将中国传统文化或个人所受过的教育说得一无是处,是不应该的。

  (四)生活情趣

  热爱生活是一种美德,对于自己的生活习惯、生活情趣、个人爱好等等,只要其无损于人,就可以坚持下去,并且可以不断地充实、提高。其实,生活情趣并无高雅与庸俗之别,关键在于自己有没有生活情趣。

  (五)社会地位

  虽然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以及实际工作职位等方面的差异,但是大家的社会地位理当完全平等。在外宾面前,接待人员务必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卑不亢,既不能盛气凌人,也不必自惭形秽。

  二、肯定自我

  坚持“不宜过谦”的原则,要重点做到善于肯定自我,并且注意在展示实力、突出业绩、表达敬意等方面多下功夫。坚持“不宜过谦”原则的主旨,就是要求接待人员在外宾面前要善于进行自我肯定。也就是说,对自己的评价务必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对自己一概否定。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并且还要善于在外宾面前将其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

  从总体上来看,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善于肯定自己,至少具有如下4个作用:

  (一)表示充满自信

  在人际交往中,自信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满自信的人,才会获得别人的信任;而缺乏自信的人,往往难以获得别人的信任。一般而言,也只有充满自信的人,才敢于进行自我肯定。

  (二)说明具有实力

  只有具备一定实力的人,才有进行自我肯定的资本。从某种意义上说,进行自我肯定,实际上就是公开承认自己具有一定的实力。肯定自我,就等于确认自身的实力。

  对现代人而言,在激烈的竞争中,自身拥有一定的实力,是应当为之自豪的,而没有必要自我否认。

  (三)彰显光明磊落

  与外宾相处,理当坦诚相见,为人光明磊落。需要涉及自我评价时,只要不违反有关禁忌,即应直言不讳,实事求是。在外宾看来,敢于正面肯定自己,意味着为人诚实无欺。反之,则会给人以虚伪、做作之感。

  (四)体现维护自尊

  从根本上看,肯定自我,是对个人自尊的必要维护。英国人歌尔斯密说过: “人皆有错,过分谦虚即是一错。”过分谦虚的最大过错,就是对个人自尊造成了伤害。其负面作用,在人际交往中,尤其在与外宾交往中不可忽视。

  三、表达敬意

  “不宜过谦”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接待人员应当敢于和善于表达对外宾应有的敬意。

  没有必要贬低给予外宾的礼遇。在国际交往中,一方所给予另一方的礼遇,既事关外宾的实际地位,也涉及双边关系的现状以及对外宾的重视程度。所以在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有必要向外宾具体说明我方给予外宾的礼遇,尤其是当这种礼遇较为特殊或属于“破格”之时。否则,外宾就有可能因为不知情而出现误解。

  (一)没有必要隐瞒对外宾的敬意

  在接待工作中,对外宾表达敬意,乃是一种国际惯例。因此,在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不仅要注意对外宾充满敬意,而且还要善于将自己的敬意表达出来。

  (二)没有必要否认为外宾做过的工作

  做好本职工作,是接待人员的天职。但是,在接待工作中,一旦有必要介绍自己为外宾所做过的具体工作时,接待人员则应当善于替自己“评功摆好”,将自己付出的努力一一道来。若是甘当“无名英雄”,或是贬低、否认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宾就很可能对自己受重视的程度产生疑问。

  四、突出业绩

  与外宾进行接触时,不论双方共事与否,接待人员均应对自己取得的有关业绩进行必要的肯定。因为按照大多数外宾的理解,只有真正的成功人士,才不会否定自己在个人事业上所取得的成绩。在个人业绩上,完全应当一是一,二是二,有什么说什么。

  外宾在介绍自己的个人业绩时,一般非常注意两个具体方面:一是他们十分讲究突出重点,扬长避短;二是他们非常喜欢以大量的实例来具体说明问题。在需要介绍个人业绩时,我方接待人员不妨予以借鉴,并且应当注意突出以下三点:

  (一)学习成绩

  人的一生,应当在学习上永不停步,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对于学而不厌者,外宾会十分钦佩。因此,接待人员在介绍个人的学习情况时,不妨直截了当地道明自己读过什么书,发表过什么论文,掌握了哪些外语,以具体“成果”说话。

  (二)工作成绩

  对于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态度以及因此而获得的荣誉嘉奖,接待人员要敢于在外宾面前展示,并且引以为荣。这样才会使对方了解自己的实际能力,从而受到对方的尊敬。

  (三)生活成绩

  在国外,人们对自己的家庭生活都十分重视。在他人面前,外宾不仅喜欢对自己的美满婚姻、妻贤子孝、全家幸福等生活情节津津乐道,而且也欢迎其交往对象这样做。他们认为,美满的家庭生活属于十分重要的个人成绩。

来源:中国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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