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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恒安杯“迎讲树”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恒安杯“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各设区广电局、体育局,37个窗口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引导广大群众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海西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关于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文明办、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广电集团、省礼仪协会、福建恒安集团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恒安杯“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基本做法

  全国礼仪知识竞赛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三种方式进行。平面媒体各网络媒体知识竞赛从2月份开始分别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中国体育报等中央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青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刊登50道竞赛试题,请各市区 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广大群众和网民广泛参加。中央将从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答题准确率高的参赛者中各抽选若干名优秀奖和纪念奖,予以奖励。并综合各省在平面、网络参赛率、答题正确率和电视决赛成绩,评出10个组织奖给予奖励。电视知识竞赛由各省通过选拔赛,派队参加4月中旬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知识竞赛决赛。通过预赛、决赛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三等奖各2名。

二、  我省“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电视知识竞赛活动主要见容

  根据中央文明办、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文明通知要求,按照广泛发动、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原则,我省电视礼仪知识竞赛采取团体参加,逐级选拔,推荐参加央视决赛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  参赛对象

由省设区市(省直机关)文明办、37个窗口行业(系统)、福建恒安集团各组一支团队,每一队一名领队,5名参赛选手(其中女性23人)。

(二)  竞赛形式

  礼仪电视知识竞赛以中央文明办主编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

1、  竞赛分团队形象展示、机关(行业)精神演讲、礼仪知识问答、情景(自选)命题四个环节。

团队形象展示:参赛选手以走队方式集体上场,并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业特点编排简单的情节展示文明的仪容仪表;(初定限时2分钟)

机关(行业)精神演讲:选派一名选手以文明礼仪为主线,围绕机关(行业)精神、城市文明形象、迎奥运公民道德实践等进行演讲。(限时3分钟)

礼仪知识问答:分个人答题和团队抢答题。个人答题从   1号—5号选手依次作答;团队抢答题由一名选手代表作答,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题目内容主要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每题个人限时30秒,团队60秒)

情景(自选)命题表演:由各队抽题,主持人念题后团队集体通过小品形式即兴表演。(每队1个题目,限时10分钟)

2、  竞赛分初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48支队分5个小组进行淘汰赛(9个设区市、省直机关为1组, 37个行业和恒安集团以抽签方式分为4个组,每组前3名队进入半决赛。

半决赛:进入复赛的15支队伍通过抽签方式分A、B两组进行半决赛(A组7个队,B组8个队),每组前四名进入决赛。

决赛:决出一等奖1个队,二等奖3个队,三等奖4个队,决赛暨颁奖仪式拟在省电视台演播厅举行。

我省将推荐一支团队(3人)参加全国电视知识竞赛决赛。

(三)  时间地点安排

1、200836日前各设区市、省级机关、37个窗口行业(系统)进行组队,并将参赛选手名单报省礼仪协会。

2、20083月上旬,参赛选手分批集中省里,由礼仪专家学者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20083月中下旬开展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奖励办法

1、  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0个  奖金3仟元并发奖杯、证书

组织奖15个    奖金2仟元并发奖杯、证书

2、  团体奖

一等奖1个     奖金1万元并发奖杯、证书

二等奖3个     奖金5仟元并发奖杯、证书

三等奖4个     奖金3仟元并发奖杯、证书

3、  单项奖

设最佳形象奖、口才奖、表演奖各2名,分别发给奖金1仟元和奖杯、证书。

三、 我省开展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省委文明办、省广电局、省广电集团、省体育局、福建恒安集团

2.承办单位:省礼仪协会、文明风网站

3.竞赛设组织委员会

 

顾   问:唐国忠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组委会主任:朱 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

副 主 任:王 展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委文明办常务

副主任

张作兴 省广电局副局长

杨文科 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坦汶 省广电集团副董事长

林昌耀 福建恒安集团市场部总监

委   员:郑赞松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梁守清 省广电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刘 胜 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

王跃宏 省广电集团总编室主任

丁文清 省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许镇波 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秋梅 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薛 东 福建日报经济文教部主任

蔡 忠 福建互联网新闻中心副主任、文明风网站负责人

郭从文 福建恒安集团市场部品牌管理分部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礼仪协会(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省消防大厦6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69806,传真:0591-87869736.联系人:黄利天,手机3509318318;徐华庆,手机:13959112591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是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兴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新高潮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

2、  积极宣传引导。要配合竞赛活动开展,大力倡导礼仪知识学习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注重礼仪、热情友善的浓厚氛围。要组织地方、行业主要新闻媒体和各都市类媒体设立专题,分章节摘登《“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主要内容,刊登倡导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报道。要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内容及参与办法,发动群众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参赛率。

3、  做好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为群众参加平面、网络答题和代表队进京参加决赛提供物质保障。

五、其它事项

1、  各参赛队可根据情况采用各种方式自行选拔参赛选手;

2、  参赛选手统一着制服,无制服的,服装也要统一;

3、  参赛选手和领队到福州学习培训,参加竞赛期间的车旅费、

食宿费一律由各单位自理。

4、  发给各设区市、省直机关、行业窗口(系统)的由中央

文明办主编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要保证参赛选手人手一册。

 

 

附件:参赛选手报名表

 

 

省委文明办              省直机关党工委

 

 

 

 

省体育局      省广电集团     福建恒安集团

 

 

       

 

 

 

20071123

 

 

主题词:礼仪知识  竞赛活动  通知

抄送:中央文明办,组委会成员单位

福建省文明办           2008229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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