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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部分游客素质和修养不高 有损国人形象

      国务院今日(16日)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会上指出,部分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常常遭到媒体的非议,有损国人形象,《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

  汪洋强调,中国旅游消费已进入大众化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居民出国旅游,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同时也要看到,部分 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旅游景区乱刻字、过马路时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常常遭到媒体的非议,有损国人形象,影响比较恶劣。

  汪洋指出,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树立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共同责任。《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 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有关方面要在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过程中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引导旅游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特别是涉外场合的言谈举止,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一名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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